為嚴防境外疫情輸入,有效防范打擊“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yè))外國人和妨害國(邊)境管理等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婁底市公安局決定實行“三非”外國人及妨害國(邊)境管理犯罪案件線索有獎舉報,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 舉報范圍
(一) “三非”外國人線索
1.持用偽造、變造、騙取的入境證件入境的,冒用他人入境證件入境的,逃避入境邊防檢查的,以其他方式非法入境的。
2.超過簽證、停留居留證件規(guī)定的停留居留期限停留居留的,超出限定的停留居留區(qū)域活動的。
3.未按規(guī)定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在中國境內工作的,超出工作許可限定的地域工作的,不在工作許可限定的單位工作的。
4.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yè)的外國人的;
5.介紹外國人非法就業(yè)、非法聘用外國人的;
(二)妨害國(邊)境管理犯罪案件線索
1.涉嫌偷越國(邊)境的;
2.涉嫌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
3.涉嫌騙取出入境證件的;
4.涉嫌提供偽造、編造的出入境證件的;
5.涉嫌出售出入境證件的;
6.涉嫌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
二、 舉報方式
(一)撥打“110”或公安機關公開的其他報警電話;
(二)通過信件向公安機關舉報;
(三)到公安機關或向執(zhí)勤民警當面舉報;
(四)通過其他有效方式舉報。
三、獎勵標準
提供本市范圍內,且尚未被公安機關掌握的“三非”外國人或妨害國(邊)境管理犯罪案件相關線索,經(jīng)查證屬實的,對首位舉報人按照以下標準獎勵:
(一)提供 “三非”外國人線索,每查獲1名“三非”外國人獎勵人民幣500元;
(二)提供妨害國(邊)境管理犯罪案件線索,經(jīng)公安機關查證后立案偵查的,每案獎勵人民幣1000-5000元;
(三)提供相關線索,對破獲重、特大妨害國(邊)境管理犯罪案件起到重要作用的,獎勵人民幣5000-10000元。
舉報人在接到獎勵通知之日起30日內,到受理舉報的公安機關領取獎勵金或者向受理舉報的公安機關提供接受獎勵金的本人賬戶。逾期不領取或不提供本人賬戶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其它事項
(一)公安機關應對舉報人的信息保密,因故意或過失造成舉報人信息泄露的,依照相關規(guī)定予以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舉報人應如實反映“三非”外國人線索,借舉報之名實施誣告陷害、敲詐勒索、謊報警情等行為的,依法追究舉報人的法律責任。
(三)本通告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婁底市公安局
2022年8月30日
責任編輯:謝呂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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