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歷坤,1901出生于新化縣上梅鎮望城坡,1927年8月,經吳成芳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1928年初,湖南省委派陳歷坤來湘中,負責聯絡新化、安化、邵陽、溆浦四縣與組織失聯的同志,組建中共湘中特委,為武裝反抗國民黨反動派作組織準備。
籌辦新民中學
1928年4月,陳歷坤回到新化開展工作。打聽到共產黨員顏霽、李日章、鐘毓華等潛回了新化,李日章在大同鎮立小學供職。于是,他到大同鎮立小學與李日章會面,談了回家辦學的打算。其間,李日章告訴他共產黨員劉蔭仁、謝翔霄從北平回來了,吳鏡清、謝序仁、周維渥等人也在從事革命活動。通過周維渥的聯系,陳歷坤在大同鎮立小學女生部樓上與他們聚會。當陳歷坤談及辦學打算時,劉蔭仁、李日章、周維渥等人表示支持,且明確表態如有需要,愿意應聘任教。
6月初,陳歷坤將家中僅有的幾畝田土賣掉,并四處奔走籌集資金,租一所民房為校舍,辦起了“新民中學”。陳歷坤自任校長,并聘請中共黨員羅培吾為教務主任,羅崇灝、顏霽、吳謀利等人為教員。9月初,新民中學正式開學。陳歷坤一邊辦學,一邊用“盛智僧”“施當武”等接頭暗號與縣內失去組織聯系的同志進行聯絡。
登記國民黨員
9月,國民黨新化縣黨務指導委員會伙同清鄉委員會,在全縣范圍內進行國民黨員登記。在這種局勢下,陳歷坤不得不裝點學校“門面”,組織新民中學董事會。他將礦紳楊篤武、楊次伯、楊紹耘等列為基本校董,將縣長、縣黨務指導委員會成員和縣教育局長列為當然校董,把聯系上的革命同志安排為董事委員。然后,利用國民黨湖南省黨校與縣黨務指導委員會成員袁拔群、袁士謬等人的關系,由他們介紹擔保登記成國民黨員。他還裝扮成“闊老士紳”,以征求辦學意見為名,常與當權的黨政要員和社會名流“混”在一起,了解全縣清鄉情況和國民黨員登記程序,并向國民黨縣黨務指導委員會推薦鄒新藻出任組織干事,黃承遇出任干事。
共產黨員鄒新藻、黃承遇在國民黨縣黨務指導委員會分別擔任組織干事和干事后,短短半個多月時間,陳歷坤便和周維渥、鐘毓華、顏霽等15名共產黨員相互聯保,正式登記成國民黨員。
“羅案”受牽連被捕
黨的力量在新化逐漸增強以后,陳歷坤又制訂黨的下步活動方案。第一,將國民黨新化縣黨務指導委員會常務委員張曼真去職擠走,掌控國民黨新化縣黨部實權;第二,分派同志組織國民黨各區黨部;第三,分派同志辦理各鄉鎮團防,充當隊長,以便奪取武器,擴大影響。
不料,9月19日,張曼真接到邵陽密函:“三月在邵陽破獲的共黨機關內,查有新化羅世謀、羅世熾負責收編老同志一語”。張曼真立即召開縣黨務指導委員會成員會議,認定羅世謀、羅世熾為共產黨員,并于次日逮捕二人,押交縣清鄉委員會拘留審訊。21日轉送縣知事公署。
9月30日晚,縣長尹樂道約集省派駐新化清鄉督辦員馬成麟和張曼真,對羅世謀進行聯合會審。在嚴刑拷打下,羅世謀供出了楊逸民是共產黨員,陳歷坤是共產黨地下組織負責人及黨的活動計劃,同時還供稱國民黨縣黨務指導委員會袁士謬、袁拔群等人與陳歷坤同黨。尹樂道等人根據羅世謀的口供認定,陳歷坤興辦新民中學作為地下黨總機關,收集舊黨,擴充新黨,籌款購槍,密謀暴動。于是,三人會商決定:全城臨時戒嚴,派挨戶團督練員晏接吾率兵一個排,連夜圍捕陳歷坤。
英勇就義
陳歷坤被捕后,尹樂道、馬成麟采取軟硬兼施的手段審問陳歷坤,力圖從陳歷坤那里取得口供,作為控告國民黨縣黨務指導委員會多數領導人與陳歷坤同黨的證據。起始,尹樂道、馬成麟以聊天的方式審問陳歷坤,陳歷坤和他們虛與周旋,針對他們各自的身份予以側擊。敵人見陳歷坤自始至終否認自己是共產黨員,取不到控告縣黨務指導委員會多數領導人與他同黨的證據,便對陳歷坤施以酷刑。然而,無論敵人采取何種酷刑,他既不承認自己是共產黨員,也不供出同志身份。不但如此,他在獄中還繼續堅持黨的工作。一次,當他看到剛入獄的鐘毓華上廁所時,立即假以解便去向鐘說:“堅持到底,除羅世謀供出的外,寧可犧牲自己,也不暴露別人。”就義前兩天,縣署捕來了謝序仁,讓他出庭對質時,陳歷坤答非所問,并暗示謝序仁放心大膽與敵人斗爭。
11月9日下午,陳歷坤昂首挺胸步出縣署監獄大門,向縣城郊外的西門垴刑場走去。一路上,他面帶微笑,視死如歸。到了刑場,他立而不跪,并高呼“青年童子萬歲!共產黨萬歲!”壯烈犧牲,時年28歲。陳歷坤犧牲后,敵人將他梟首懸掛西門城樓示眾3天,目睹者無不悲憤而淚下。
責任編輯:譚洲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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